投标邀请
【信息日期:2025-05-21】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其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基础设施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SCZT-20250521
二、招标项目: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基础设施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三、资金来源: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1.采购金额:人民币 3850万元。
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项目共1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结果网页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获取方式:网络获取;售价:人民币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提交资料: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和购买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鲜章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发送至******。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发放电子档,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6月11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多功能室
十、信息发布:
本投标邀请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自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十一、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王帽路1号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839-******
(二)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下西坝工贸家世界9楼
邮 编:628000
联 系 人:母先生
联系电话:******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