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2024年四好农村路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庐山市2024年四好农村路项目(一期)(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庐发改审批字(2025)116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庐山市交通运输局以庐交图审字(2025)2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出资比例),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有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庐山市2024年四好农村路项目(一期)共由35条组成,路线共50.649公里,总投资约13045.54万元,监理费为109万元。
2.2技术标准
依据现行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等技术规范建设。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在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为本项目工程(包括路基、路面、互通工程、防护排水、交通安全设施、房建和绿化工程、机电工程等)在质量、安全、费用、进度、环保(不含专项环保、水保)、合同、信息、施工协调等事项的监督和管理提供服务。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共1个监理标段。
2.4服务期
服务期预计 24 个月,其中施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等见附表1至附表5。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中开设账户,且添加身份类型“其他类型(投标人)”,否则,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4年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2024年度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B级对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7月03日(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以“其他类型(投标人)”身份进入,在“交通非自动评审”业务管理模块中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2用户类型获取方式及系统操作请参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提升交通项目招投标工作效能的通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启用注意事项的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0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操作手册”中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网站公开。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南康镇庐山大道东路66号
邮 编:332900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
传 真:******
行政监督部门:庐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庐山市秀峰大道3号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332900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邮政编码:330000
联 系 人:闵女士
电 话:0792-******
电子邮件:******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0512-******
2025年06月12日
附表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附表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20年06月11 日至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以交工时间为准,下同)至少完成过1个单个监理合同里程不少于40公里的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监理项目。 |
附表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4年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当年未参与评价的按B级确定)。 注:投标人信誉应同时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 |
附表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年龄 55 周岁及以下。 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合计扣分未达 12 分。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附表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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