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新建宿舍楼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招标文件澄清
一、说明
1
、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澄清修改,投标人自行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应材料。因自身原因未获取到全部完整资料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
、本《答疑澄清文件》作为原《招标文件》一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二、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内容更正为: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其他:其中: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335
日历天(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2、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2.2.2项
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
2025年6月27日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