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土壤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单位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5年海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宣传项目(视屏及线下推广)工作,欢迎有资质的机构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海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宣传项目(视屏及线下推广)。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5年6月-2025年11月。
三、预算金额
34.215万元。(报价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2025年需提供以下内容的宣传服务:
1.制作土壤普查年度宣传片一部,五到六分钟,并在省级、央级媒体(不少于两家)宣发;2.制作特色农产品、土壤酸化、耕地质量提升等有关土壤普查成果专题片,每期三到四分钟,共五期,并在省级、央级媒体宣发(不少于两家);3.以“守护土壤健康
保障粮食安全”为主题,前往海南各市县,通过张贴海报、制作展架等方式,内容主要围绕土壤样品展,专题成果应用研究成果展,特色农产品土壤现状利用,酸化等,开展普及土壤普查相关知识宣讲。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证照齐全;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丰富的宣传片、纪录片等拍摄制作经验,能够协调收集相关高质量素材;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分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一)单位简介(简介后请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和报价函(应包含项目提供服务的详细内容、数量、单价、收费依据说明、总价等,金额应以人民币报价,加盖单位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的承诺函;
(五)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六)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七)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2022年至今)的业绩证明材料;
(八)项目编制方案。
(九)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
七、评定标准
详见附件比选评分表。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29日。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处308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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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98-******
监督电话:0898-******
特此公告。
附表:比选评分表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5月26日
附表:
比选评分表 |
序号 | 评审内容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过往业绩(20分) | 报价单位需提供自2022年以来具有类似农业题材宣传拍摄经历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高20分。 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成果复印材料,加盖公章。 | |
2 | 宣传方案(30分) | 报价单位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编制的宣传方案应包含: (1)对宣传主题的认识和理解,满分6分; (2)对拍摄大纲的设计和理解,满分8分; (3)对本项目提出的进度保障措施,满分8分; (4)对本项目提出的质量保证措施,满分8分。 方案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文字通顺、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的,每项可得满分。每有一处有缺陷或不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3 | 人员配置(20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正高级职称得10分;副高级职称得8分,其他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2)报价人拟投入本项目成员中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等人员,每有1人得2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以上人员的证书不重复计分。 注:提供人员名单、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2024年任意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 |
4 | 报价(30分) | 对报价进行评分,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的,为有效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保留二位小数)。 证明材料:报价函(应包含项目提供服务的详细内容、数量、单价、收费依据说明、总价等,金额应以人民币报价,加盖单位公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