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宝应县防洪减灾建设工程已由由宝应县数据局以宝数据投资〔2024〕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为?上级资金及自筹 ,项目法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宝应县防洪减灾建设工程(2025、2026年度)监理Ⅱ标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宝应县防洪减灾建设工程(2025、2026年度)位于扬州市宝应县,由于目前宝应县老城区排片现状抽排能力不足规划20年一遇标准,圩外局部堤防不达标,存在防洪隐患。为适应宝应县城市经济快速发展需要,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加快防洪骨干工程和城市防洪排涝体系的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同时依据《宝应县城市防洪规划》,实施宝应县防洪减灾建设工程(2025、2026年度)。通过本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区域防洪体系,提升区域排涝动力和运行管理水平。同时能够改善区域内治水环境,实现提升河道生态景观和土地利用价值的效果。
根据实施计划进度安排,本次招标实施宝应县防洪减灾建设工程(2025、2026年度):主要建设内容:闸站及箱涵工程共计13座;城区河道清淤疏浚共计12条;城区泵站及涵闸维修、河道智能化建设等。
总工期:344日历天,计划2025年6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水下工程,2026年5月2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本次监理标为2个标段:
监理Ⅱ标(合同编号:BYFHJZ-2025-JL02):对应宝应县防洪减灾建设工程(2025、2026年度)施工Ⅱ标的全部建设内容(含工程的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
监理Ⅱ标范围内对应的工程建安概算:4553万元,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88.78万元。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共:709日历天(电子投标文件按709日历天填写)。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持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拟任总监须提供2025年2月至4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7)其他要求:
①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②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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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查询路径: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查询路径: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30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宝应大道77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项目总监、专监(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10.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本次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分为有效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5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偏差率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偏差率每高1%扣1.0分;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具体确定方式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注: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1.90%,计算基数为工程施工合同结算审计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其中:(1)监理资源配置:10分;(2)监理大纲:38分;(3)投标报价:50分;(4)总监素质:2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一 | 监理资源配置 (10分) | 专业配置 (10分) | 1、投标人专业齐全(总监除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试验(检测)、造价、房屋建筑等专业监理人员配备齐全得6分,每少1个专业扣1分,各专业人员不得重复。以毕业证书或者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岗位证书上专业为准,需提供在本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监理专业人员(总监除外)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4分。 |
二 | 监理大纲 (38分) | 监理大纲 (38分) | 1、监理服务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6分,否则酌情扣分。 2、工程进度、投资、质量控制、安全监管方案可行,动态管理措施强得6分,否则酌情扣分。 3、现场组织协调、合同管理方案合理可行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4、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制度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5、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监理资料收集及时、准确、齐全的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6、见证取样、跟踪检测、平行检测方案合理可行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7、针对本工程需求及特点的监理措施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8、对本工程技术关键、重点、难点提出好的监理实施意见和控制措施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
三 | 投标报价(50分) | 投标报价 (50分) | 本工程设定的最高限价为1.90%,报价超过1.90%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1、本次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分为有效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 5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0分; 2、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3、评标基准价具体确定方式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4、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四 | 总监素质 (2分) | 项目总监业绩 (2分) | 拟任项目总监近五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以项目总监身份承担过 投资额21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验收签名表等)否则不得分。 |
其他要求 | 注:1、投标文件中监理大纲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2、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3、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总监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5、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去极值法”,即监理大纲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8.其他内容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请详细查看《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中的“投标单位版”用户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8.2本项目开评标顺序为:监理Ⅱ标→监理Ⅰ标。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监理2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投标中均为综合得分第一,按照以上开评标顺序决标。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且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3******办公室,联系方式:0514-******。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宝应分中心、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宝应县苏中中路358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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