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条的规定,招标人发出该补遗书。该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的修改或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的效力。投标人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2
原内容: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2(含母子公司),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项目公司的控股股东。
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5(含母子公司),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项目公司的控股股东。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延期至2025年5月22日23:59时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5月23日9:00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补遗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遗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如对以上补遗内容有异议,请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条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招 标 人:怀化市交通运输局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