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
三、技术规格:
一、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编制落实《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与《长沙市综合防灾和应急体系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长沙市地震灾害防治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专项规划衔接,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济社会及应急管理发展现状
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应急管理现状及其对应急避难的影响,为专项规划的研究和编制提供基础。
(二)应急避难场所发展现状及分析
总结应急避难场所发展历程,在应急管理发展现状和应急避难场所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对应急避难场所现状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应急避难需求及资源分析
主要包括灾害事故风险、应急避难人口分析和应急避难资源调查分析等内容。
(四)规划目标与指标
根据相关条件和应急体系建设总体要求,明确应急避难规划目标,制定应急避难策略,并根据相关内容要求明确规划指标。
(五)应急避难场所发展布局规划
结合规划目标和应急避难策略,对应急避难场所分级分类体系、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发展布局、应急通道和相关城乡基础设施进行规划。
应急避难场所分级分类体系。市、县级专项规划落实上级规划要求,重点明确本级应急避难场所发展布局与要求,并对下级应急避难场所发展布局进行指导。
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发展布局。综合灾害事故风险、应急避难人口、应急避难资源调查等分析结果,科学选址布局应急避难场所。
应急通道与相关城乡基础设施。根据应急避难场所分级分类体系及发展布局和综合交通现状与规划,选取安全性、连通性和可恢复性较好的交通通道,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外疏散道路,与应急避难场所内疏散通道有效衔接,明确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根据应急避难场所功能需求,结合城乡基础设施现状与规划,确定支撑应急避难场所服务功能的供水、供电、排水、排污等相关基础设施空间分布和建设要求。明确相关基础设施服务供应中断时的应急保障途径和措施。
(六)应急避难场所设计要求指引
根据应急避难场所的级别和类型,对应急避难场所场地建筑条件、服务范围、功能区、设施设备、物资储备和信息系统等的设计提出指引。
(七)实施安排
重点任务。根据应急避难场所发展现状分析、应急避难需求、规划目标和应急避难策略等,确定规划实施的重点任务,并明确建设目标及要求。
实施进度。根据规划实施的重点任务和项目资金、城市发展计划等约束条件,对规划实施进度进行优化,确定规划分阶段实施方案。
(八)保障措施
为推进规划的顺利实施,从组织领导、监督考核、资金统筹和社会参与等方面明确规划保障措施。
二、工作计划
(一)工作准备
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技术成果,并参考相关标准规范,统一底图底数和用地分类标准,编制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并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处理空间矛盾。
(二)现状调研、收集资料
调研并收集资料。现状调研内容应急避难场所数量、分布、包含功能分区,以及相关配套情况。调研形式包括实地踏勘、部门走访、发放市民调查问卷等。
(三)相关研究
对影响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的重要问题开展研究,包括灾害事故风险分析、应急避难资源调查分析、应急避难人口分析、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目标、应急避难策略、应急避难场所分级分类体系等。
(四)成果制作
汇总提炼相关研究成果,落实规划任务,制作规划成果,形成规划文本、图集、数据库和说明书。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专家、社会公众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五)审查报批
采购人会同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由应急管理、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场所管护使用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规划进行评审和论证。规划通过评审论证后,依相关程序报批,批复后报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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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2026年5月1日之前完成,如上级部门另有要求按上级部门要求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行方式: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长沙市应急避难场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服务工作,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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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
1、服务保障
(1)提供合同服务期内7X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应急服务。
2、成果知识产权保护
(1)成交供应商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成果文件在使用过程中,若内容有涉及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供应商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24〕5 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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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
一、结算方式
1、付 款 人:长沙市******管理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款分二次支付:第一次支付自合同签订后1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的60%;第二次支付在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合格后的1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款的40%。采购人在支付每笔合同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其他要求
1、本次规划编制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规划成果。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本次招标暂不提供地形图、影像图、及三调成果,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在投标前进行现场踏勘,以便充分了解项目的现状、地理位置、道路环境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等责任采购人不予承担,踏勘费用、责任和风险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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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