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金建高铁公网覆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联通”)批准建设,进行联合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浙江铁塔、浙江电信、浙江移动和浙江联通,由浙江铁塔牵头。建设资金来自各招标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1 项目名称:金建高铁公网覆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2 项目概况:金建高铁线路起自金华站普速场,线路外包沪昆线引出后,向北经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东侧并设兰溪东站,建德市大洋镇并设大洋站,于建德市梅城镇跨过新安江后接入杭黄铁路建德站,新建线路正线长64.508km。其中杭州市(建德市)境内31.577km,金华市境内32.931km。线路设计时速250km/h。全线共设5座车站,其中东孝、金华、建德为既有站,兰溪东、大洋为新建站。正线隧道共22座21.534km,其中新建双线隧道20.326km/14座,单线隧道1.208km/8座,隧道占线路总长的32.4%(以左线计)。
2.3 采购内容:本工程对金建高铁沿线22座隧道 、2个新建车站进行无线信号覆盖及移动、电信干线光缆敷设的相关工作,招标内容包含室内分布、光缆传输、电力电源、设备安装等的设计与施工服务,主要包括红线内和红线外两部分:
红线内:
1)无线专业:通信主设备、POI的安装,泄漏同轴电缆、天馈线及卡具等挂接的方案设计及工程实施。
2)电源专业:箱变扩容及改造、电源电缆敷设、配电箱设置、铁路车站机房内相关配套等的方案设计及工程实施。
3)传输专业:主要包括光缆敷设、熔接、引入,光交箱设置,铁路车站内光缆引入及防护等的方案设计及工程实施。
红线外:隧道口至红线外POI(不含H杆)区域,引出馈线、隧道口POI、光缆的挂接,槽道敷设等的方案设计及工程实施。
2.4 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总预算2176.27万元(不含税)。具体如下:
招标人 |
设计(不含税,万元) |
施工(不含税,万元) |
合计(不含税,万元) |
合计(含税,万元) |
|
铁塔 |
隧道 |
51.55 |
1189.03 |
1423.86 |
1550.31 |
车站 |
5.19 |
178.09 |
|||
电信 |
无线 |
10.71 |
23.54 |
290.14 |
315.27 |
传输 |
5.44 |
95.11 |
|||
干线光缆 |
16.64 |
138.70 |
|||
移动 |
正线-无线 |
16.62 |
42.71 |
394.67 |
428.84 |
车站-无线 |
2.45 |
6.28 |
|||
正线-传输 |
8.45 |
151.41 |
|||
车站-传输 |
0.83 |
10.58 |
|||
正线-干线光缆 |
16.64 |
138.70 |
|||
联通 |
无线 |
6.39 |
12.80 |
67.60 |
73.41 |
传输 |
2.62 |
45.79 |
|||
合计 |
143.53 |
2032.74 |
2176.27 |
2367.83 |
2.5 计划工期:公网工程计划2025年10月完工、进入静态验收,2026年3月开通运营。干线工程计划2025年6月开工,2028年8月完工。具体以铁路方进度为准。
2.6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2.8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9 建设地点:浙江省(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2.11 保修期: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1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2.13中标人数量:1个,中标份额为100%。
2.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正线折扣(非OFF)85.2%,车站折扣(非OFF)69.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资质要求:
3.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A和B,证书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提供证书扫描件:
A.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B.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
①有效的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Ⅰ)级资质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通信信号专业甲级资质;
②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2.投标人或其施工分包单位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投标人若不实施施工分包,须提供以上(1)至(3)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拟实施施工分包时,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承诺施工分包单位满足以上(1)至(3)的要求。
如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资质。
3.4投标人或其施工分包单位须满足以下要求:
(1)承诺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
(2)承诺至少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4人,(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4人。
3.5 投标人或其施工分包单位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经招标人同意。
(3)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说明:
(1)投标人若不实施施工分包,须提供以上人员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及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拟实施施工分包时,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承诺施工分包单位满足以上要求。
(2)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该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若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复用,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予认可。
(3)提供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含)期间,全国范围内至少完成过一个同类业绩(高速铁路或客运专线或城际铁路的红线内公网覆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提供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单位盖章);(2)提供合同证明材料:a.若是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等,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b.若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等)以及能显示相应关系的采购订单(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以采购订单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的金额为准(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证明文件的,金额就低原则)。“相应关系”指显示框架合同编号或框架合同名称或其他与框架协议有效关联关系的信息。
注: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浙江省级】【工程服务-勘察设计-室内分布-新建-勘察及设计或工程服务-施工-室内分布-新建-分布系统施工】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8)按照招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9)投标人在行政监督部门的禁用投标名单内;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1日17时30分至2025年04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4.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2日0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银行保函),则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原件递交至【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D楼D1会议室】。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投标人注册及CA办理
6.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中******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招 标 ******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
******有限公司 |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御临路33号 |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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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310014 |
联 系 人:祝志 |
联 系 人:李慧敏、臧超、马颖慧、刘克柏、郭瑜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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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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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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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
异议渠道:方式①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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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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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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