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人民政府委托,对安阳县白璧镇西裴村农耕文化体验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5年 4月17日9时 00分,按规定的程序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投资代码(编号)
A******000278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G
************X9
************2L
评标总得分
94.74分
94.56分
94.38分
投标报价(元)
******.17元
******.52元
******.48元
项目建造师(经理)
赵俊雨
敦欢欢
靖振东
招标控制价
******.55元
质量目标
合格
工期/服务期
75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中标候选人项目建造师(经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
1
项目经理
二级注册建造师
豫******3399
4109**********5017
2
豫******0871
4105**********5832
3
豫************
4113**********5011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及奖项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服务中心荣获2021年度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 2021.7
企业管理体系认证
体系认证齐全在有效期
投标人获建筑业先进企业情况
2019年度安阳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安全管理先进企业 2020.3
投标人业绩
1.******小学开发区富力分校综合楼一标段施工2022.4.15
2.******中学实验楼改造项目施工 2022.7.21
3.******消防站 2022.5.11
项目班子配备情况
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质量员齐全
投标人获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2024年度河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2025.1
南阳市“三馆一院”项目荣获2022-2023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2023.11
2023年度安阳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安全管理先进企业 2023.4.3
1. 内黄县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2023.4.25
2. 内黄县金岸丽园三期(桂圆)商业街S4S5工程施工 2022.9.6
3. 内黄县金岸丽园三期(桂园) 9#、10#、地下车库工程 2022.4.6
2024年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2025.1
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楼获2023年度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 2023.9.26
2022年度南阳市建筑施工先进企业、南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南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先进企业
1. ******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 2022.8.28
2. 社旗县传感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5#车间施工2022.11.7
3. 唐河县留置分中心建设及县宣教基地改造项目 2024.7.8
2021年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2025.1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投标单位
废标原因
根据形式评审2.1.1报价不唯一;响应性评审2.1.3开标一览表价格超招标控制价
三、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四、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总得分情况
商务标得分
信誉标得分
技术标得分
总得分
河南省第七建筑工******有限公司
49.66
20
25.08
94.74
******集团有限公司
49.56
25
94.56
河南广程建设有限
公司
49.92
24.46
94.38
4
49.77
24.52
94.29
5
河南星荣建筑工******有限公司
49.42
19.8
94.22
6
河南璩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9.68
24.62
94.10
7
48.95
24.68
93.63
8
河南腾达建筑有限公司
22.94
92.30
9
49.31
23.04
92.15
10
河南鸿宸建设有限公司
49.93
17
24.28
92.21
11
河南钜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9.30
23
76.3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公示时间
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4日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地址:安阳市诚东路与诚一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光明路北段
联系人:张女士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财政局
******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人:朱先生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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