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农村供水标准化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TCG-BJ2025-006
项目名称:岐山县农村供水标准化提升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岐山县农村供水标准化提升工程(设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工程设计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农村供水标准化提升工程(设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7)《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农村供水标准化提升工程(设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存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持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2024年3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投标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2024年3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时间: 2025年04月09日 至 2025年04月1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开标为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单位于会议开始时间前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
2、本项目最高限价:按设计概算表(工程部分一至四部分-设备费)*费率3.8%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4、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首页〉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行项目确认,并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 格式),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
5、投标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投标供应商自负;
6、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因投标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名称:******水利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北大街18号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11703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雪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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